办理公证、认证需要提交的资料
1、《公证、认证申请表》(G1)一份;申请表必须由当事人填写,并提供当事人而非代办人信息。
2、申请人护照复印件(复印带照片的资料页、曾办理过延期加注的延期页)。
3、经州务卿认证的文书原件及复印件。普通文件复印公证员、认证官员签署及盖章页。涉及商业、财产类文件须全文复印。
4、认证公司文件还须提供公司的注册证书(Articles Of Incorporation)复印件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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